“骑马。”叶铿然淡淡说,“你的骑术如此精湛,执绺的动作分明是千百次淬炼才有的熟稔。从那时我就知道,你是久经沙场的战士,并不是一个看管羊圈的柔弱少年。”
“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,竟然还敢让我回城通报?”北雁愣住。
“我进伙夫营之前,曾和将军约定过,若是找出吐蕃奸细,当以那把匕首为证——匕首上面涂了麻药。”
原来如此!
北雁终于明白过来,恨恨地咬牙:“……原来,从一开始这就是你们布的局!”
“呵,叶校尉做的菜,简直连闻一闻都是对胃的虐待啊。”裴将军惬意地伸了个懒腰,“把他放到伙夫营去,实在是一个艰难的决定——更烦人的是,这家伙总是超出我的控制。给我留下一张什么‘既然死亡不可挽回,请赐予他们一个有尊严的死’的信笺,就连夜带兵出城。”
北雁猛地侧头看向叶铿然:“所以,当初你替我受那八十军棍,昨夜你带我们出城,也是你演戏的一部分?”
叶铿然沉默许久,才说:“不是。
“那时我并不知道你的身份。维护你是出于真心;而昨夜……我是真的打算和你们死在一起。”
北雁的脊背微微一震。
“叶校尉是个笨人,”将军双臂环胸,笑眯眯地说,“这样的笨人世上已经很少了,也许你一生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。”
谈笑间逆转战局、尽败数万吐蕃大军的唐军统帅仍然笑得没心没肺,但所有人都知道,他的存在意味着什么。
——那个人,漫不经心的笑容背后,是掌控一切的冷静与强大。
“将军小心!”
只听一声大喝,一把匕首突然刺向裴将军——
北雁竟趁着说话分散众人的注意力的时候,挣开左右士兵,一把抽出那只匕首刺向裴将军!
刀刃却被握住了,鲜血从将军的指缝间流了出来,裴将军的神色竟然丝毫不变!
他看着北雁,眼底微微动容:“那件事,唐军的确理亏。”
唐军将士们看见,他们的主帅用血肉的右手握着锋利的刀刃,任由血珠滴落在雪地里,声音缓缓放柔:“你这只‘北归之雁’,停歇在我军中三年,也在日夜思念故乡吧?乞力姑娘。或者,我该叫你梅朵,我们曾经见过面的。”
最后几句话是用吐蕃语说的,所以大多数唐军士兵听不懂,但北雁的身子无法抑制地剧烈地颤抖起来……
三年前,河西唐军发动奇袭,将吐蕃军驱赶两千里,在青海湖诛杀了吐蕃大将军乞力徐——乞力徐没有儿子,只有一个年少的女儿,名叫梅朵。她胆子很小,很爱哭,但收殓父亲的尸体时,她没有哭。她永远记住了那一刻的绝望。母亲哭着求她不要踏上那条不归路,但她没有别的选择,那是流淌在她血液里的滚烫和残酷。她发誓要歼灭唐军,夺回土地!
从此,吐蕃军中有了一个身材纤细的冷血战神,只有少数人知道她的身份。吐蕃国主尊她为乞力将军,在那一年,她混在流民里加入了陇右唐军的伙夫营,成为吐蕃军内应。
“你们发过誓永不开战!却趁我们不备暗中偷袭,掠我土地,杀我父亲!让我吐蕃帐篷尽埋枯骨,千里草原尽被血染!”北雁突然厉声喝道,她的声音虽然柔软,但是这一番话嘶哑如裂帛惊心。
“那件事,是唐军理亏。”裴将军总是带着笑的目光里突然有种凄凉,“你可认得,昨夜死在风雪中的崔修笛?”
北雁有片刻怔忪,那聪明活泼的少年,她当然认得……那也是她来到唐军后,第一个对她笑的人。
“崔修笛,是崔希逸将军的儿子——当日与你父亲订立盟约的崔希逸将军,在你父亲过世后半年也去世了。他的小儿子崔修笛来到陇右战场,不愿意打仗,只愿意在伙夫营做饭。我听崔修笛说,他父亲当年接到让他开战的圣旨,虽然因为忠君而违背了本心,但他一直对当年背信耿耿于怀,以致于郁结病故。”
雪花落在北雁脸上,溶化滴落,冰凉,不知道是雪水还是眼泪。
崔修笛,叶铿然,乃至眼前的裴将军……
这些人,她竟都无法彻底去恨。
“仗也打了这么多年了,”裴将军缓缓将那染血的刀刃扔到地上,只听一声清脆响声,三军将帅微笑说,“我们来交换俘虏吧。”
他的身影在晨光中安定如山:“我放你回去,交换我唐军二十六名俘虏,这个交易,应该还算公平?”
北雁沉默许久,缓缓抬头——
曾经的欺骗与背叛历历在目,曾经流血的伤口至今尚未凝固,如今,她又凭什么相信?
“以何为凭?”北雁哑声问。
“以信为凭。”
北雁的身子微微一颤——当初订立盟约时,崔将军说“亡羊补牢,为时未晚”,那么……如今呢?
如今,当她再次拥有了一次选择的机会——
她是否还应该选择相信?
九
十日后,唐军的二十六名俘虏被送了回来。
陇右唐军与吐蕃经历了六年的大小战役,终于在这个春天迎来了难得的和解。春日的边关宁静壮美,晨光下的山河安逸静谧。
“将军,你有没有想过,若是北雁不履约将俘虏送回来会如何?”
“嗯?”正在吃甜点的将军笑眯眯地说,“当然想过,我能赢她一次,何惧再赢她一次?
“而且——”说到这里,将军的语气慢慢浮上些温暖味道,似乎是因为甜点在舌尖溶化的缘故,“上次你问我,羊圈坏了可以补,城墙破了可以修,但人心若是冷了,要怎样修补?这个问题很有趣,我也想了很久,呵呵,现在我只是试着修补而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