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喜欢哪个?都可以戴。”盛冠英道。
周晴看他的表情不像在开玩笑,但还是连忙摆手:“不敢不敢,这都太贵重了。”
“再贵重也是给人戴的,不戴就失去它的意义了。”盛冠英微笑。
“那这些都是盛总给您未来的老婆准备的吗?她也太幸福了吧。”周晴脱口而出。
盛冠英敛了笑容:“我原来买下它们的时候没想过。”
“那您为什么喜欢收藏珠宝呢?”
“我只是觉得它们很好看。”盛冠英定定地看着其中一套红宝石项链,顿了顿,道:“然后,能这样静静地永久保持下去,不会改变。”
“哦~”周晴听的似懂非懂,她有点困了,于是递上耳钉和戒指,问道:“盛总,那我的这套放哪里呢?”
“这里吧。”盛冠英用软布把耳钉擦拭了一下,然后放进了一个空的玻璃柜里。
“还有项链。”周晴转身,撩起头发,示意盛冠英帮她解项链。
她的脖子又长又白,耳后有些细软的碎发,盛冠英拿起项链的时候碰到了,让他感觉像是被一根羽毛拂过心尖一样。
“谢谢盛总。”周晴打了个哈欠,“那盛总,我就不打扰您休息喽~这回不再叫您了,我回房间喽~”
“嗯。”盛冠英没有看周晴,手里依旧拿着项链,像是在欣赏。
周晴出了收藏室,看到盛冠英依旧站在刚才的位置,没有动……
……
第二天早上周晴醒来的时候,盛家已经没人了。
摸到手机,看了看也才七点半。
有未读的微信消息。
6点50分,盛冠英:【早上有早会,我先走了。冰箱里的东西,想吃什么随便拿就可以】
周晴回复了“好”。
6点55分,孟娜娜:【昨晚没好意思打扰你,沉溺□□沉得怎么样了?】
7点06分,孟娜娜:【怎么?沉溺得太狠,还没醒?】
周晴无了个大语,昨晚上加了孟娜娜微信,见她没发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,还以为自己误会她了呢,没想到这就来了。
想了想,知道自己无论怎么回都会被她说,于是把话题往对方身上引:【告诉姐姐呗,你昨天说的你喜欢的人是谁?】
过了半天,孟娜娜才回:【以后你就知道了】
还搞神秘?周晴没再理她,洗漱好后出了门,打算回自己家,本来和人家盛冠英就是一种类似合约的关系,迫于合约,在人家家住一宿就算了,再在人家不在家的时候在这儿做饭,有点过了。
看了下地图,发现盛冠英家竟然离自己家不远,走路也就半个小时,她就准备步行回家,然后在路上买点吃的。
路过一家超市,周晴买了些面包,看到鱼不错,又买了条鲫鱼和一点豆腐,准备中午炖个鱼汤。
回到家吃了点面包冲了杯豆浆,把房间的卫生里里外外打扫一遍,又把床单被罩换换,已经十一点出头了。
在打扫卫生的时候,周晴发现梳妆台上的一本墨绿色的笔记本原来是日记,但封皮上写着“非本人不能打开”,她纠结了半天自己能不能看,最终以多了解这个身体的原主人、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为由,准备大致翻阅一下。
她计划先把鱼汤炖上,然后再慢慢看。
把鱼清洗干净,葱姜蒜爆香,鱼两面煎黄,放热水后再把水烧开,下豆腐大火炖一会儿再转小火慢炖。没一会儿香味就出来了。
从小生活在有水的地方,除了练就一身游泳的本领,抓鱼的本领也是杠杆的。到了这儿后,周晴好久没吃过自己炖的鱼汤了,准备今天饱个口福。
调好火候,她拿出日记本,嘴里念念有词:亲爱的周晴,真不是我不听你的话偷看你日记,关键咱俩现在已经融为一体了,你的身体、我的灵魂要一起过后半辈子,有时候我会因为不了解你的过去而闹出一些笑话,所以我觉得我看下你的日记,也不算过分吧~那我看了哦~
周晴小心翼翼地翻了翻了,发现这本本来就够厚的本子被满满当当地写了大半本,纸张有些已经泛黄,看来时间不短了,上面的字迹小巧清秀,工整干净,让人看着就十分舒心。
第一篇的日期落的是五年前的8月7号。
内容如下:今天路过一个文具店,突然就想进去买一本本子当作日记本,因为我太开心了。开心的是竟然能和你在同一家公司,自从那次不小心撞到你的车见到了你,我才意识到原来喜欢一个人竟是那种滋味,不见你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你,想法设法地靠近你,真的见了你,却连看都不敢看你。
周晴愣住,原来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暗恋一个人啊,看来是不小心撞了这个人的车后两人认识,然后又和这个人同一个公司。
同一个公司?那岂不是那人就在现在的公司里?
撞车在前,然后又到了同一家公司,周晴瞬间来了好奇心,会是谁呢?
她继续往下看:你好像已经不太记得我了,因为咱们见面的时候,我发现你连一眼都没有看我。不得不说我的心是失落的,满怀期待的心像是突然由夏天到了冬天,还是阴云密布、冷风肆虐的冬天。不过没关系,能在你身边、偶尔看到你,我就已经很满足了,毕竟你是那么优秀,喜欢你的人是那么多,我又算什么呢?ps:把头像偷偷换成了我们相遇时的那条路哦~
原来是一个爱而不得的暗恋啊,周晴有点心疼,她赶紧往后看,想知道结果。
第二篇的日期是五年前的12月25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