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辆华晨宝马停在楼下。
郑月拎着一只皮箱,从楼上下来。沈颂微笑着接过她手里的皮箱,放在汽车的后备箱里,然后打开车门,让郑月坐在副驾驶的位置。他自己坐进驾驶室,一踩油门,汽车疾驶而去。
华晨宝马一直开到沈颂居住的那个楼下。
郑月就这样开始了她和沈颂的同居生活。
这个位于高档小区层的两居室,被郑月布置得温馨、淡雅,墙上挂了一幅画,书架上放了几个小摆设,窗台养了几盆花,窗帘、沙套也都换了……总之,一切都像个“家”的样子。
以前,郑月都是到市之后,去买一些简单的早餐,到办公室去吃,有时候干脆就不吃了。自从和沈颂住在一起之后,她每天早早起床,到厨房做早餐,然后叫醒沈颂,两个人一起吃。
吃完早餐,去上班之前,沈颂总要把郑月抱在怀里,注视着她那脉脉含情的眼睛,说:
“亲爱的,我走了……”
就好像是要出远门似的,依依不舍。
“路上开车小心,早点儿回来。”
郑月在他怀里嘱咐他。
“恩,你也自己小心,下了班赶紧回家。”
“晚上想吃什么?”
“什么都行,只要是和你一起吃,什么都好吃!月,我真是太幸福了,我梦寐以求的生活,终于实现了……谢谢你……”
“好了,别肉麻了,赶快走吧,不然来不及了。”
郑月把他推出了门,在门口,沈颂还要在她脸上亲一下。
沈颂走后,郑月收拾完餐具,这才去上班。她的单位比沈颂的单位离家近,所以可以晚一点儿出门。
下班之后,郑月急匆匆赶回家,手忙脚乱地做晚饭。
她本来不会做饭,连米饭都不会焖,可是自从和沈颂住在一起之后,她慢慢地学会了炒菜、煲汤,甚至包饺子、包包子。
等沈颂回到家,一桌热腾腾的饭菜已经摆好了。
沈颂看见她忙碌的样子,就心疼地说:
“宝贝儿,不用那么费劲,随便做点儿什么就行,实在不行就点个外卖,或者咱们到门口饭馆吃点儿就得了。”
“那怎么行呢?外卖没有什么营养,老到外面吃也不是事儿。再者说,我也喜欢做饭,我还和我们单位的陈实专门学过呢,他可是烹饪学校毕业的。”
“月,辛苦你了,对不起……”
沈颂把郑月搂在怀里,言语中流露出一丝丝的羞愧。
“说什么呢?不就是做顿饭吗?怎么就对不起我了?”
沈颂略显尴尬地一笑。
“快吃饭吧,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。”
“好吧。”
每到周末休息的日子,他们不是去看电影,就是去看演出,或者看展览。然后,找一家饭店吃晚饭。吃完饭,两个人还要逛逛街、散散步。
郑月挽着沈颂的胳膊,她的内心感到了幸福。
那天,郑月答应沈颂,和他住在一起的时候,不是脑袋一热,也不是临时起意,而是有她自己的考虑的。
郑月喜欢沈颂,很爱他。她能感觉出来,沈颂也很爱她,很渴望和她生活在一起。郑月觉得,只要两个人相爱,这就够了。
而且,自从听到沈颂和那个苦苦追求而不得的女孩儿的事情之后,不知道为什么,郑月就产生了要和沈颂生活在一起的念头。
都说“英雄救美”,其实,遇上可怜的男人,女人也会有这种心态。
郑月觉得自己就像“救世主”一样,跟沈颂在一起,就能改变他的人生,她要代替那个女孩儿,给沈颂幸福!
晚上,宫婷正在家里看电视,忽然接到纪金宝来的微信,让她赶快下楼,他在小区附近的小花园等她。
“有什么事吗?”
宫婷给纪金宝信息。
“你快下来吧。”
宫婷想了想,看看时间,已经九点多了,就回屋穿上鞋子,套了件外套。
“妈,我……出去一下……”
“大晚上的干吗去?”宫妈妈皱着眉头问。